一、理事会及职责
职教集团实行理事会制,任期三年,由各单位会员组成。职教集团理事大会是职教集团最高权力机构。常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一名、副理事长若干、秘书长一名、副秘书长若干、理事若干、顾问若干。理事大会根据平等、公正、互利、共赢的原则,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,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。常务理事会设秘书处作为职教集团的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。设立六个专门服务委员会和七个行业合作分委会。
主要职责:
(1)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。
(2)选举和罢免领导机构成员、选举产生和撤销集团所设的工作机构。
(3)制定集团年度工作计划,审议工作报告。
(4)审议通过集团理事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的议案。
(5)审议和决定集团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二、常务理事会及职责
常务理事会是理事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理事大会休会期间,行使理事大会的权力。
主要职责:
(1)执行理事大会决议,并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。
(2)召集成员代表大会和其他重大活动。
(3)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
(4)制定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。
(5)审批集团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。
(6)审议通过会员单位的加入或退出。
(7)决定理事大会召开的时间、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。
(8)领导和监督下设各机构的工作。
(9)讨论和决定集团的有关重要事项。
三、秘书处及职责
秘书处是理事大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的常设工作机构,具体负责处理集团日常事务,秘书处设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。
主要职责:
(1)负责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。
(2)筹备组织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议,负责起草会议文件。
(3)收集、发布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信息、人才供求信息。
(4)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有关文档管理等工作。
(5)负责完成理事长、常务理事长、常务理事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。执行理事会各项决议。
四、专门服务委员会及职责
(1)国际交流合作委员会,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,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,指导学校、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发、统筹、管理与协调。
(2)办学规划委员会,负责研究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,宏观指导集团办学整体发展。
(3)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,负责协调行业企业人力资源,制定有关制度,完善集团内部教师互派、互兼和互聘制度。
(4)目标与质量考核委员会,制定绩效评价体系,质量评价体系、组织第三方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,负责质量年度报告发布。
(5)社会服务与技术合作委员会,建立校企培训、咨询、技术合作、科技研发、人力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,推进多主体建设培训、鉴定机构,实现共赢;负责组织各项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和认证,举办职业技能大赛等;汇集各成员企业的技术人才供求信息,为成员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,并负责为创新人才成长搭建所需平台提供服务。
(6)发展基金筹措委员会,负责开拓办学资金渠道,负责企业捐赠事宜,出台激励政策,吸引企业参与。
五、行业分委会及职责
(1)研究本行业产业发展动态,指导成员学校科学设置专业,提出专业升级改造的建议,优化专业布局。
(2)指导成员学校将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、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,将人才培养目标与相关行业不同层次职业岗位的用人需求有效对接,将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机衔接,完善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要求、课程教材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。
(3)指导成员学校与成员行业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,实现学校与企业对接、专业与产业对接、师生与员工对接,推进产教融合,校企合作;积极承担本行业专业教师培训工作,配合推进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。
(4)指导集团成员开展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;积极申报承办国家级、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;组织开展集团成员相关领域课题研究;积极参与集团成员行业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,引进优质资源,拓展就业市场。
(5)整合各方资源、协调校企双方需求及利益,制定实训基地建设、管理运行等合作事务有关规定。